Today。~

今天。去了社會局一趟。接了個花小妹回來。!

花小妹眼睛大大。是個很活潑的baby。

花小妹。他媽媽以身體來賺錢過活。

而他。是跟不同的人。生的第三個孩子。

聽說。是個泰勞。。。。~

我很納悶的是。。。

既然沒能力。為什麼不避孕呢?

既然沒能力。為什麼不拿掉呢?

既然沒能力。為什麼還一連生那麼多個。?

我有太多疑問了。~

有很多可以避免的事。為什麼他媽都不做呢。。。。?

但。我爸只回了我一句。

他說。:「這種人。是不能用常理解釋的。」

在育幼裡。

有太多覺得誇張的事情。

但。~事實就擺在眼前。

其實。他們都很可愛。~

為什麼。父母就不能多愛他們一點呢。?


有時候。多給他們一點關心。或者是一個擁抱或微笑。

也許悲劇就不會發生。。。~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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